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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能办理的16项车驾管业务 步骤很详细哦!

时间:2018-06-26 来源:滕州日报

1、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步骤1:录入基本信息】→【步骤2:本人选号手机验证】【步骤3:预选号牌】→ 【步骤4:完成号牌预选】→ 【步骤5:综合业务受理窗口确认号牌】

注意事项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还可以自编XX个号牌”,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验证N个自编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 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用户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2、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进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流程。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进入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流程。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领检验合格标志】进入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流程。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步骤1:确认所有人机动车信息】→ 【步骤2:资料填写】→ 【步骤3:确认提交】→ 【步骤3:完成提交】

注意事项

1、 选择业务类型时,选择补号牌,不需要提供原损坏的机动车号牌;选择换领号牌,必须提供损坏铁牌。

2、 选择邮寄时,请选择正确的邮寄地址,防止送达不成功。

3、 请认真填写信息,点击【完成】受理成功后,不允许退办。

4、 选择业务类型时,选择补行驶证,不需要提供原损坏行驶证;选择换领行驶证时,必须提供损坏行驶证。

5、 办理业务时提示无机动车照片的,可以到车管所采集机动车照片。

6、 对强制保险有效期过期的,请提交保险信息和保险单扫描件(尽量压缩,防止提交不成功),等待审核结果。

3、机动车检验预约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检验预约】进入机动车检验预约业务流程。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进行检验预约。

【步骤1: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基本信息】→ 【步骤2:选择预约年检时间】→ 【步骤3:选择检测站】→【步骤4:选择时段】→ 【步骤5:确认预选信息】→ 【步骤6:完成预约】

注意事项

1、用户需要特别注意系统提示部分,其中包含了对取消预约的限制说明,预约未按期检验,用户将会被记入黑名单,影响其他互联网业务的办理。

2、用户需特别注意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系统给予的各项提示,尤其是检验预约的取消次数限制,未按期检验将记入黑名单,影响其他互联网业务办理等内容。

3、如果用户被记入黑名单,请用户本人到车管所进行解除黑名单。

4、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变更联系方式】进入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业务。通过该功能只可以变更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联系方式信息。

【步骤1:确认个人基本信息】→ 【步骤2:联系方式变更】

注意事项

1、本业务修改的手机号码并不是用户注册时的手机号码,本业务修改的各项内容只与机动车基础信息相关,影响到公安交管业务告知手机信息的推送。

5、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第一阶段(【步骤1:选择需换牌选号的新能源汽车】→ 【步骤2:确认信息】→【步骤3:身份验证】→ 【步骤4预选号牌】→ 【步骤5:完成号牌预选】)

(2)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若用户在随机预选号牌次数用完都未完成选号,系统会自动确认最后一次随机号牌中的第一个号牌,自动完成换牌选号。

(3)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6、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约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和窗口注册的单位用户。

【步骤1:选择预约车辆】→【步骤2:选择网点】→ 【步骤3:选择日期】→ 【步骤4:选择时段】→ 【步骤5:确定预约信息】→ 【步骤6:完成预约】

7、二手车转移、转入登记预选号牌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二手车转入业务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步骤1:录入基本信息】→【步骤2:身份验证】→ 【步骤3:预选号牌】→ 【步骤4:完成号牌预选】)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用户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二手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8、期满换证、超龄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可通过本平台继续申请换证业务。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未满1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网上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网上办理超龄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超龄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期满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步骤1:资料填写】→ 【步骤2:确认提交】→ 【步骤3:完成提交】

注意事项

1、办理期满换证前请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上传体检信息后方能申请办理该项业务。

2、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期满换证、超龄换证的相关要求。

3、用户申请预受理前按要求准备好医院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4、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并回收《原机动车驾驶证》和医院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期满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9、损毁换证、遗失补证

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可通过本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本平台申请遗失补证业务。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遗失补证】业务功能办理。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损毁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1、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损毁换证的相关要求。

2、用户申请预受理前按要求准备好《原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3、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并回收《原机动车驾驶证》。

4、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损毁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10、延期换证

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延期换证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1、 办理延期换证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延期换证的相关要求,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和有效。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延期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11、延期审验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延期审验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功能办理。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审验】业务功能办理。

1、 办理延期审验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延期审验的相关要求,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和有效。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延期审验,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3、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12、考试预约

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准驾车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考试预约。

普通预约模式: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区域、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在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前,用户可以在互联网办理取消预约。在预约结果公布时间当天,该考试计划将在互联网上截止预约,系统应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毕后,将在互联网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优先预约模式:驾驶人考试优先预约业务仅针对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每个科目可以在互联网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1、申请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在互联网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申请取消预约。

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在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普通考试预约

【步骤1:科目确认】→【步骤2:选择场次】→ 【步骤3:确认并提交】

优先考试预约

【步骤1:切换优先预约】→ 【步骤2:选择场次】→ 【步骤3:确认并提交】

科目二三一次预约

【步骤1:切换科目二三一次预约】→【步骤2:选择场次】→ 【步骤3:确认并提交】

注意事项

1、 申请预约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预约考试的相关要求和责任。

2、 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打印预约凭证。

3、 系统将在预约结果公示时间当天安排考试,用户可以通过网办进度、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短信及时获取预约结果。

13、取消本地考试预约

用户在本平台预约后,因故需取消预约的,必须在用户申请的考试计划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前办理取消预约。如果用户已经预约成功,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取消预约。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取消本地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步骤1:选择取消科目】→【步骤2:确认取消】

注意事项

1、申请取消预约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取消预约考试的相关要求。

2、取消预约成功的,考试名额将不再保留,需重新进行考试预约后方能参加考试。取消预约失败的,请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在预约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如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此次考试成绩将会判定为不及格。

3、用户在本平台办理取消预约业务,将不影响您下次预约考试的优先级排序。

14、考试费缴纳

在开通网上支付考试费功能的地方,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缴纳考试相关的费用。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费缴纳】业务功能办理。

选择缴费

【步骤1:选择待缴费项目(待缴费项目)】→ 【步骤2:确认缴费】

继续缴费

【步骤1:选择待缴费项目(已缴费项目)】→ 【步骤2:刷新支付】→ 【步骤3:确认缴费】

打印缴费凭证

【步骤1:选择待缴费项目(已缴费项目)】→ 【步骤2:打印缴费凭证】

15、电子监控处理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他人机动车不记分的违法处理电

【步骤1:机动车选择】→ 【步骤2:违法记录确认】→ 【步骤3:决定书确认】→ 【步骤4:接受处理/缴费】→ 【步骤5:生成订单】

? 注意事项

1、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16、缴纳罚款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选择缴款记录】

注意事项

1、 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2、 用户缴款时请仔细核对罚款金额、滞纳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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