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时间:2004-07-01 来源: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原招商局并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主管全市外经外贸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政府工作机构。
一、职能调整
在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原招商局及市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和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对外经贸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市境内外招商引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招商规定;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商工作目标计划,拟定和分配全市招商工作任务;负责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招商活动的实施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综合协调处理镇(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招商工作中的关系和问题。
(三)研究制定全市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计划和发展战略;制定全市进出口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我市出口企业参与省、枣庄出口配额的招标工作;编制、管理全市重大农产品(主要粮食作物和棉花除外)、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我市使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申报,会同市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市外贸发展基金;指导全市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外经贸企业出口商品反倾销应诉。
(四)负责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加工贸易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制定全市对外技术贸易的规划和鼓励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的办法;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业务。
(六)制定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劳务输出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及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设备咨询等业务;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各类援外项目、国家政府间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国和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项目,管理我市在境外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及派驻机构。
(七)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对外经营权的审查、申报工作;受理申报外商、港澳台同常驻我市代表机构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负责市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览会及境外来展。
(八)负责全市招商项目规划、论证、推介、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招商项目库建设;负责制定项目推进服务政策。
(九)监督检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情况;负责对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招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负责拟定全市外经贸、招商引资工作奖惩兑现意见,依据考核认定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奖惩兑现的建议。
(十)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负责建立和发展与国外地方政府间的双边经贸关系;负责与国际友好城市开展经贸合作,促进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经贸交往;指导和管理我市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研究制定外经贸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外经贸和招商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对外经贸、招商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各镇(街)招商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8个职能科室、1个中介服务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做好上传下达、会议通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递、归档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有关会议及境内外招商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保密、机要、接待、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办公自动化、内部督办及行政、事务性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调研信息室
研究拟定外经贸、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外经贸、招商引资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外经贸、招商引资发展的建议;承办全局信息、调研和文字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印制工作;负责各科室上报文字材料的审定把关及简报信息的编发、报送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及招商引资、外经外贸成果展牌的制作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事项的落实和人大、改协提案的回复,承办全局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涉外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负责局计算机网络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打字室的管理工作;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会、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及直属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养老等社保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的财务年度计划,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做出财务分析工作;统管局机关各项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外经贸发展基金和有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核;负责各项专业经费的统一管理工作;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考核奖惩科
承担全市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分解落实和招商引资情况的调度、认定、分析、通报工作;负责招商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档案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与外经贸、招商相关的工作,监督检查外经贸、招商工作运行情况;依据考核认定结果拟定对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奖惩建议;承担申报奖励项目的受理和初审,会同有关部门对引荐人提出奖励意见;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考核、奖励办法的修订完善和督查落实;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对外贸易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协调管理全市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进口配额计划;组织实施出口商品的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各类企业特定商品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进出口业务的统计及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协调管理全市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分析发展情况,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办理全市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查、申报、登记事项;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管理重要农产品(主要粮食作物和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编报和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等案件的应诉,承办并协调指导在境内外举办的交易会、展览会等各类经贸活动,负责使用外贸发展基金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外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出口商品质量及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承担相关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对外经济合作科
研究制定全市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设立企业及服务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审核、申报及外派劳务人员的审批管理;负责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管理双边政策间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国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项目;负责外派劳务培训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境外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我市在境外兴办的各类经贸企业,负责境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申报和管理我市承办的各类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研究拟定全市技术贸易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技术贸易办法,组织实施技术进出口和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招标的组织管理;审核、申报限额内技术贸易合同,归口管理国际限制禁止出口技术、引进技术再出口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经济开发区工作;承担相关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外商投资管理科
负责申报限额以上、国家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外资企业、中外合作及合资企业、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限额内进口设备的申报确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和年检工作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负责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商品指标;负责申报管理外商、港澳台商驻我市的代表机构,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工作;指导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境外招商联络处的筹建、联络工作;承担相关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侧重境外招商引资及境外大型招商活动的筹办工作;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招商促进科
按照国家投资导向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年度国内外招商引资方案;研究探索各种招商方式,指导各镇(街)和市直部门拓宽招商渠道;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发布;搞好招商项目的归集、论证、包装、编辑、推介;承担全局对外联络、对外翻译、资料编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拟签约合同进行审查、规范;承担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项目的落实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协调境内客商投诉处理工作,按照全市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重点,建立和不断完善招商项目库;负责本局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的分解、调度及工业园区的项目推进管理,项目落地考核工作;承担相关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侧重境内招商引资及境内大型招商活动的筹办工作; 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光大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章程,实施中介招商服务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翻译、包装、印制、推介等工作,大力宣传我市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努力为各界朋友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推进和吸引更多的招商项目在我市落地建设。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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