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范化管理

时间:2018-07-06 来源:滕州日报社

  日前,针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市民族宗教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分析研判,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确保对资金和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意见》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突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两大重点,围绕项目申报、评审备案、项目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资金报账、报账程序、账目管理等八个环节,制定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流程图,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分配依据、审批和监督管理权限,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类型、程序和建立项目库、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审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公示、项目建设公示、绩效评价考核、追踪问效问责制度,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创新管理举措,着力打造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增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市民族宗教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用足用好国家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有关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实现“全程留痕、全程公示、全程监督”,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见实效、群众得实惠,为加快推进民族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不断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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