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解决我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山东省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5号)、《枣庄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枣庄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滕政发〔2014〕43号)等法规、文件有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fzb5536501@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市政务中心,邮编:27759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