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秘、会务、纪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二)政工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养)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人事、劳资、工会、考核、考评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室
组织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编制和审核、审批工作,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市级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国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四)林政室(挂森林防火办公室牌子、挂行政许可办公室牌子)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拟订相关地方性林业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性生产工作;负责木材检查站的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负责编制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负责林业产业统计年报,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建设;收集和发布林业产业信息;承担承办林业龙头企业和优势项目的推荐及申报;组织林业招商、产业推介活动,承担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林业招商引资工作。
(五)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将森林公安局、林政室、木材检查站、竹木检查站、森保站、林业站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划入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七)行政许可办公室
承担“林政室”的木材采伐许可证的审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非国家调拨的木材运输证的审批,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批,野生动物运输证的审核,特许猎捕证审批工作,林木、林地权属管理登记的核准工作。
(八)种苗花卉站
管理种苗生产经营,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规划、计划编制;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林木种苗调剂的信息服务;林木种苗产品质量检验与执法监督;林木种苗相关培训。
(九)森林公安局
组织对较大以上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和处理;负责林业刑事案件的初查、移交等工作;加强护林防火,制定扑火预案,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十)林业站
保护森林资源,为林业发展服务。负责全市不同林种的技术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承担经济林管理和良种引进、师范、推广工作;指导全市镇街基层林业站建设;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测及各类大中型林业工程造林检查验收工作。
(十一)森保站
宣传贯彻执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森林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滕州国家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