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 副本 拷贝_副本.jpg
您的位置单位概况

单位概况

时间:2017-09-20 来源:滕州市林业局

  滕州市土地总面积1495平方公里,山区、平原、湿地兼有。近年来,滕州市围绕建设“绿之城、水之乡、文之邦”,不断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强力推进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44346.5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1077.5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1.72%;农田林网控制面积70903,林网控制率达91.1%;发展种苗花卉面积3.5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23.4万立方米,林业生产总值达到21.2亿元。先后荣获首批全国绿化模范市、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林改典型县、首批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县、首批山东省森林城市、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等荣誉称号 

  滕州属暖温带气候,雨量充沛,动植物资源丰富,具备发展林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现有木本植物56科200余种,脊椎动物325种;滕州湿地面积10246.9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9%,湿地规划区内有藻类植物8门11纲19目46科115属、维管植物115科374属635种。滕州历来重视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现有古树名木12328株,其中一级古树53株,二级古树30株,三级古树102株。 

  滕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科学确立了“围绕生态建设一个中心,突出森林城市创建、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三大重点,强化土地流转、多元投入、工程造林和资源管护四大措施,依托城市、水系、山丘、平原、通道、镇村六大森林平台,构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科技林业、法治林业、创新林业六大林业体系”的“13466”的林业发展思路,高起点规划制定了“一环两城三网四廊多组团”的总体规划,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财政投入和政策引领,不断加快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其中滕州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被评为山东省首个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山东省森林文化创作基地,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洪绪镇龙庄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滕州林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的强大动力。

根据滕政办发[2011]132号文件,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9.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0.组织、指导林业产业户发展和引用外资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